日期:2016-3-25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鄂州市政府召开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
11月11日,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4年第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。会议审议了《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(修订讨论稿)》、《鄂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约谈问责暂行办法(讨论稿)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(讨论稿)》。
市政府领导严国本、杨军、程少云、吴友安、唐小明、吴涛,市政府秘书长黄开如出席会议。
《办法(修订讨论稿)》调整了适用范围和扬尘的界定,明确了市、区(开发区、新区)政府(管委会)的主体责任,细化了扬尘防治措施,强化了监督管理的方式,并重新规定了有效期。
叶贤林指出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。加强扬尘防治是提高大气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,出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,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。鄂州重工业占比重,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源是扬尘防治的一个重要方面。要利用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,不断提高市场准入门槛,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标准的项目,一律叫停。要加强施工场所、堆场码头和公路运输等领域的管理,采取综合手段强化扬尘治理,以不断提升鄂州空气质量,回应群众期盼。
审议《鄂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约谈问责暂行办法(讨论稿)》时,叶贤林要求各区、开发区要树立土地红线意识,不断增强依法集约用地的观念。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,要现场办公,逐个单位进行指导,提高各地依法用地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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